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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業安全監管系統 智慧云V0.4

信息發布方北京凌天

型號智慧云V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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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業安全監管系統 智慧云V0.4

從安全生產的目前形勢及監管業務特點入手,充分整合可利用的政務信息、資源,整體上考慮政府、企業、公眾三大對象因素,進行全面規劃,建設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逐步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走向網絡化、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監管模式,有效實現政府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意識,為建設安全生產大環境保駕護航。

一、建設目標及要求

從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和技術,依托高速的網絡平臺,建立以生產經營單位為終端的各級部門智慧監管一體化信息平臺,成為覆蓋各級監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實行安全生產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制度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安全投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體系;嚴格現場管理,規范工藝流程,嚴格操作規程,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保證設備、設施處于安全狀態,運用網絡技術和空間信息技術,建立安全生產智慧監管一體化信息平臺,建立隱患、危險源和各種基礎信息的數據庫,有效整合各類信息資源,實現安全生產的精細化和數據化監管。

該平臺能夠實現日常監管、行政執法、督查督辦、安全隱患排查、應急信息、智能辦公等工作;建立健全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源、地理信息、應急信息、執法信息、法律法規等監管對象和監管體系數據庫,實現安全生產信息資源的共用共享;建成統一為安全生產企業和公眾服務的門戶網站,建立網上“一站式”服務窗口,逐步實現安全生產監管業務的網上服務;按照屬地管理、逐級分解的原則,以隱患排查、行政執法、分類分級為重點,依托技術平臺,形成覆蓋市、縣、街道(鎮)、企事業單位多級網絡、與各級各部門協同監管的管理模式,實現強化監督管理、推進工作落實、提升防控水平的目標。

二、建設原則

(一)應用性

平臺建設要覆蓋和滿足目前安監局日常監管監察業務,注重與業務工作相結合,包括安全生產許可、隱患排查、行政執法、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OA等業務,加強日常應用,避免“重建設、輕應用”現象。

(二)兼顧性

注重與現有系統的結合,部分國家、省市已建設有安全生產相關的業務系統,我們在建設綜合監管過程中,要兼顧現有平臺和現狀,做好同已建設平臺的功能兼容,做到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利用,滿足省、市、縣、鄉鎮實際工作需要,避免信息化鴻溝,通過整個平臺的信息處理,提供有價值的監管信息,為決策提供依據。

(三)系統性

平臺建設要遵循“整體規劃、頂層設計、自上而下、分步實施”的原則進行,建設成跨部門的業務協同和資源共享系統,提高行政效能。

(四)前瞻性

平臺建設除了滿足當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業務需要外,還要結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監管辦法等,加強系統的前瞻性設計,起到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行為,適應未來安全生產監管業務的發展。

三、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

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由八個子系統組成,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監管數據庫子系統、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子系統、行政執法子系統、分類分級子系統、智能輔助系統、掛牌督辦子系統、辦公OA子系統、統計分析子系統。

通過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的使用能夠建立起長期、有效的安全機制及科學規范的長效監督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安全知識培訓和企業隱患排查;監管部門能夠實施分級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負責人,以分類分級、行政執法為抓手,做好監督管理工作,深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和措施落實,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從源頭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可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體系,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運行機制,形成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監管網絡。

功能框架圖

 


網絡架構圖

(一)生產經營單位監管數據庫子系統

建立全市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管對象數據庫和屬地監管數據庫,做到底數清、責任明,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底數不清、責任不明的問題,建立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按類分級、按級監管的模式。

生產經營單位信息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信息、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設備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原料/中間產物/廢棄物、安全生產持證人員、危險源信息、職業危害因素、應急信息、屬地監管體系等信息,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與本地現有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避免企業二次填報。

(二)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子系統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執行者,根據不同的監管企業類型,出臺不同的管理辦法和不同的上報類型(月報、季報等),建立不同的隱患自查標準,明確各類企業安全隱患自查的具體標準和要求。指導企業進行隱患自查,明確需要檢查的重點部位和項目,企業能夠通過本系統對自身的安全生產狀態進行評估,并按時上報企業事故隱患和自查情況報表。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解決企業隱患自查“查什么”,政府管隱患“管什么”的難題,推進安全隱患排查的規范化工作。

主要功能如下:

(1)新建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事故隱患自查標準,定期進行自查自糾,根據檢查結果新建隱患;

(2)填寫隱患情況:按照隱患類型、隱患描述、參考依據對應檢查內容,針對自查結果可以分別選擇無此隱患或一般隱患或重大隱患;如果有一般隱患或者重大隱患,則需要分別填寫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的詳細信息和整改信息;

(3)上報:上報自查情況,上報周期分為月報、季報、年報;

(4)歷史上報查詢:查詢歷史上報情況;

(5)下載隱患檢查表:檢查表是自查自報業務的核心,將隱患分為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又分別包含二級隱患分類標準;

(6)隱患管理:監管管理部門對企業自查自報情況進行查看、核查、抽查進行管理,查看企業的自查次數、自查總項、發現的一般隱患、重大隱患、未處理數量、整改情況、抽查情況、企業自查表,對不合格的自查上報可以打回讓企業重新自查自報;核查方式有網上核查和現場核查,網上核查,主要是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自查自報情況和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現場核查,主要是到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并與網上填報情況進行比對,確認其網上填報的真實性,有無遺漏或瞞報等現象;

(7)重大隱患:監管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重大隱患的報告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核實,對確認的重大隱患轉入掛牌督辦管理;

(8)統計分析:對企業自查一般隱患、重大隱患、隱患數量、隱患類型進行統計分析;通過隱患類型的分析,可以掌握存在隱患突出的行業和領域,為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有針對性的整治行動提供依據。

(三)行政執法子系統

具備行政執法數據庫、自由裁量標準、現場檢查、整改復查、下發文書等基本功能,支持執法安監通,支持PDA和筆記本在線或離線操作,行政執法數據能共享。

行政執法梳理行政執法流程,自動生成執法文書,提高了執法工作效率,規范了執法行為和工作程序,實現執法管理的自動化和規范化。

行政執法主要分為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兩部分;制定一份切實可行的執法檢查表,先滿足各行業的要求,執法檢查按照該檢查表進行,實現選填式執法,執法人員檢查完畢后,需要把當天執法文書當天下班前(最遲不能晚于第二天下班前)利用設備(高拍儀或掃描儀)上傳入庫,統一管理。

1、執法準備

(1)法律法規

對執法監察法律法規、自由裁量權進行管理。提供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自由裁量權的管理和查閱功能,輔助智能執法;可按照不同分類,包括違法行為分類,法律規定,實施主體,被處罰主體,自由裁量內容等進行自由裁量權查詢。

包括案由管理、法律法規管理、執法表管理、自由裁量管理。

(2)檢查方案

提前5天向待查企業下達《現場檢查方案》,告知檢查內容。執法人員可以根據情況制定、變更執法檢查計劃,系統還提供待檢查企業提醒,待復查企業提醒功能,輔助執法人員進行工作計劃的制定。

2、執法檢查

(1)初查

執法人員按照檢查計劃和執法檢查表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制作《現場檢查記錄》,如果企業存在違法行為且符合簡易處罰程序,按照簡易處罰程序轉入“行政處罰”模塊進行處罰。如果違法企業需依法進行整改,則依法出具《責令改正指令書》或《強制措施決定》。

(2)復查

初查存在生產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的,到期后進行復查,并按實際情況制作《復查意見書》。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執法人員整理歸檔;對未按期按規范整改生產安全隱患的,立案進行查處。

(3)執法檢查表管理

隨著安全形勢的發展,系統提供對執法檢查表的維護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可以動態修改執法檢查表項目,頁面展示的執法檢查表將自動更新。

3、行政處罰

系統按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行政處罰法規設計如下功能進行管理。

(1)立案

立案處罰的案件包括:生產經營單位不按期整改生產安全隱患的、不依法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的、違法和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案件來源:上級業務機關交辦、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執法檢查中發現、群眾舉報案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他單位移交案件

適用簡易程序的,由執法人員現場給予處罰,填寫《行政處罰決定》交當事人在《送達回執》上簽收,上傳入庫。并按規定在5日內向法規科備案。

適用一般程序處罰的,填寫《立案審批表》,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

立案包含擬立案、申請審核和立案申請駁回。立案申請審核中包括制作相應文書,修改文書,查看初查信息,及審核、審批功能。

(2)初查

經過批準立案的案件兩名或者以上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執法人員進行視情況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勘驗檢查筆錄》,對于需要及時查封、扣押的需要填制《先行登記保存證據審批表》、《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或《強制措施決定書》,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

(3)調查取證

進行詢問的填寫《詢問筆錄》;進行勘驗的填寫《勘驗筆錄》;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填寫《鑒定委托書》;調查時需要及時取證的,填寫《先行登記保存證據審批表》、《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需要查封扣押的,填寫《強制措施決定書》。經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送達執行,并制作《文書送達回執》。調查取證在立案后20天內完成。

調查取證模塊實現文書制作,添加證據,添加處罰證據功能。完成后可以申請審理。

(4)現場處理

行政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的,視現場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并制作《文書送達回執》。

(5)審理與告知

調查取證結束2日內執法人員提出處罰告知,填寫《文書使用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執法人員制作《行政處罰告知書》、并視情況制作《聽證告知書》。經主要領導審批后,執法人員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聽證告知書》,并制作《文書送達回執》。

案件審理列表可以查看案件初查信息,取證調查信息,執法人員的處罰告知建議,案件審理。

(6)復核與聽證

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3日內提交陳述、申辯材料或者聽證要求,執法人員制作《當事人陳述申辯筆錄》。

依法舉行聽證的執法人員制作《聽證會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并制作《文書送達回執》。聽證會中執法人員制作《聽證筆錄》記錄聽證結果制作《聽證會報告書》。

在《當事人陳述申辯筆錄》或者《聽證會報告書》完成3日內執法人員填寫《案件處理呈批表》,報負責人審批。擬做出重大處罰決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有關許可證、撤銷有關資格證、崗位證書或者對單位處罰3萬以上個人1萬以上的處罰決定)的須案件審委會討論決定,制作《行政處罰集體討論記錄》。超出決定權限的審核后呈報市政府和市安監局研究決定。

復核和聽證案件包含制作文書,添加陳述申辯材料,聽證申請,聽證申請審核,添加聽證材料和處罰決定建議。

(7)處罰決定

執行人員根據案情,在法定時間內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送達被處罰人,并制作《文書送達回執》。

(8)執行與結案

經復核決定形成處罰意見的,執法人員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整改的執法人員填寫《責令改正指令書》,案件中同時存在應由其他部門管轄的違法行為時,執法人員制作《案件移送審批表》經負責人審批后,移送有關部門,并制作《案件移送書》。

當事人可申請延期分期付款,執法人員填寫《延期(分期)付款審批表》經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執法人員制作《延期(分期)付款批準書》,送達后制作《文書送達回執》。

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執法人員制作《罰款催繳通知書》;經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送達,并制作《文書送達回執》,對到期不停止可能導致危害的違法行為的,執法人員制作《強制措施決定書》,經分管理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超過規定期限三個月未執行的,由執法中隊和法規科提出申請強制執行建議,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制作《強制執行申請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執行完畢后執法人員填寫《結案審批表》經中隊審核負責人審批后,制作案卷首頁和卷內目錄,報綜合辦核準立卷。

本模塊包括制作文書,添加復查情況,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審批和立卷。立卷時填寫案卷編號,包含文書等。

3、統計分析

(1)執法檢查月報

(2)行政處罰月報

(3)執法檢查年報

(4)行政處罰月報

(5)按行政區劃統計

(6)按經濟類型統計

(7)按企業類別統計

(8)按隸屬關系統計

(四)分類分級子系統

對生產經營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以管理辦法為依據,對企業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千分制評定,把企業分為A、B、C、D四級,對企業實現分類監管、重點監管、專項監管,提升安全監管效能,A級企業抓鞏固,B級企業抓提升,C級企業限期整改,D級企業掛牌督辦,通過在網上進行選擇,系統將自動按照標準計分,并給出等級結果。

為全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為全市的行政執法、專項檢查計劃提供依據,輔助做出更有效的檢查計劃。

主要功能如下:

(1)企業自評:企業按照評定標準辦法在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上自行打分,申請分類分級。

(2)初審:鄉鎮政府、辦事處、開發區組織初審小組對各自轄區內的企業進行初審,根據企業自查自評情況現場比對、專家合議,填寫初審意見,并按照不同行業上報市行業主管部門。

(3)復審:市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鄉鎮政府上報的企業等級情況進行現場復核確認,填寫復審意見。

(4)定級: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將等級確定情況反饋給鄉鎮政府、市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復審結果對企業進行分類分級。

(5)備案歸檔:對生產經營單位核定等級后,市政府安委會進行備案,納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等級管理檔案庫;

(6)轉掛牌督辦:系統評定為D級的企業,將轉入掛牌督辦進行治理。

(7)分級管理:根據A級企業抓鞏固,B級企業抓提升,C級企業限期整改,D級企業掛牌督辦進行管理。

(8)統計分析:按照監管屬地統計不同等級的企業在全市的分布情況,按照監管企業類型進行統計分析可以掌握不同等級的企業在不同監管類型中的分布情況,為更好的開展專項整治提供了科學的參考;

(五)智能輔助子系統

為了更好的便于執法人員使用系統,系統將在各個業務中設計大量的智能提示功能。

1、我的任務

(1)待辦執法檢查

(2)待辦行政處罰

(3)駁回案件列表

2、預警提示

(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包括危化品、煙花爆竹和非煤礦山)到期自動預警;

(2)安全生產評價報告等到期自動預警;

(3)到期復查自動預警;

(4)到期催繳罰款;

(5)到期申請強制執行自動預警。

(六)掛牌督辦子系統

對全市重大事故隱患以安委會和市政府名義進行掛牌督辦,確定責任單位并下發,實現責任單位反饋上報情況,對超期進行提醒和催辦。

建立對隱患確定責任單位進行辦理情況的跟蹤機制。

主要功能如下:

(1)擬辦:起草擬進行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包含隱患名稱、隱患部位、隱患企業名稱、主要危害、整改措施、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整改期限、檢查情況。

(2)交辦:擬進行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可以直接下發或交辦給監管責任部門,由監管責任部門負責跟蹤監督企業整改情況。

(3)接收:接收上級或安委會交辦的掛牌督辦事宜。

(4)反饋:監管責任部門下發法律文書,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的跟蹤落實,定期把企業整改情況批次反饋到系統中,主要含督查時間、整改措施、督查意見等信息,市安委會按月對全市掛牌督辦整改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5)催辦:交辦部門對監管部門進行催促,下發催辦單。

(6)辦結:企業整改已完成,主辦單位進行審查驗收整改情況,如果驗收通過則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為已辦結,主要含組織驗收部門、整改概況、專家或中介機構意見、驗收部門意見等信息。

(7)審核:主辦單位驗收后反饋給交辦部門,交辦部門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如果驗收通過,則該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真正辦理結束,否則打回到監管部門重新進行整改。

(8)歸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已完成,流程歸檔。

(9)流程詳細:在掛牌督辦任意流程皆可查詢辦理情況,查看督辦意見、整改反饋情況。

(10)轉執法:對期限內仍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自動轉入行政執法流程,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堅決予以關閉。

(11)統計分析

(七)辦公OA子系統

實現公文流轉的自動化,實現市、鎮辦電子公文收發和查閱功能,提高辦公效率和全市安全生產公文的統一管理。

1、發文管理

進行公文公告下發管理,主要包括選擇接收部門、公文上傳、查看已發文列表功能。

2、收文管理

對收到的公文進行下載查閱、登記、領導批閱轉發、回復功能。

(八)統計分析子系統

系統支持多種條件的組合統計功能,用戶可以根據報表數據的需要設定各種統計條件,形成區域、行業對比數據,為用戶提供更加強大、更加精準的數據報表,支持多層次頁面鏈接方式查詢統計,并支持通過多維度、多層次鉆取領導需要的數據,為安全生產宏觀決策提供信息數據支撐。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數據挖掘和深入分析,查詢結果既可以顯示為原始的文本數據也可以分類統計總和,提供柱狀、餅狀等各種形式的圖形。

1、監管工作統計

(1)企業自查上報情況統計

(2)執法檢查統計

(3)生產經營單位教育培訓統計

(4)企業應急預案備案及演練統計

(5)應急資源統計

(6)無遲報錯報企業情況統計

(7)未執法檢查單位統計

(8)隱患排查不合格單位統計

(9)行政處罰未結案、已結案統計

(10)單位處罰次數、處罰金額統計

(11)文書使用統計

(12)案件案由、處理情況統計;

2、監管單位統計

(1)安全生產許可統計

(2)安全“三同時”、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備案統計

(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備案及演練統計

(4)企業分類分級統計

(5)職業危害因素統計

(6)危化品分類、工藝統計

(7)單位區劃統計

四、建設效果

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的建設,是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的一個強有力的信息化舉措,用科技化的手段進行精細化和數據化的安全生產管理,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業務的信息化,實現安全生產的層層監管、實時監控,促進了安全生產源頭管理,促進了科技興安戰略的實施,促進了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工作的科技保障水平,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化水平。

(一)提高行政效率

通過建設高危行業安全監管一體化平臺,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監管技術手段;規范我市的行政許可程序,提高行政許可效率;消除信息孤島,加強部門間的信息共享與利用,實現無紙化辦公和移動辦公;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能力。

(二)落實政府監管責任

構建“橫到邊、縱到底”的安全生產監管網絡,建立從上到下的責任機制,明確各部門、各負責人的安全監管責任。逐步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走向網絡化、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監管模式,有效實現政府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意識,為建設安全社區保駕護航。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促進企業建立隱患自主排查治理機制,在企業中大力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主體責任達標,將安全生產管理延伸到企業,由企業自行登錄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及時上報風險監控及其日常監管和隱患統計分析,便于我們隨時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達到促使企業自覺地排查消除隱患的目的,企業主體責任得以有效落實。

(四)提高監管水平

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為日常監管提供了信息支持,企業信息等基礎數據庫準確完整,為我們日常檢查、行政執法、排查治理隱患提供了重要數據參考,真正通過信息化手段把隱患排查治理落到實處,提高決策水平,完善我局的行政辦公效能。

(五)全程控制、動態管理

當今已進入信息化時代,信息技術的應用領域日益廣泛,一個沒有融合信息技術的領域很難有發展,安全生產領域概莫能外,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建設,運用網絡信息技術和地理信息技術,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將安全生產監管對象、監管狀態按區域、行業、企業等分類展現,為系統的安全運行、系統間的數據同步和交換提供了技術保障,使市、縣、鄉鎮(街道)、企業在信息上報、事故報告、隱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實現信息互動,以及時地對安全生產相關數據進行匯集、分析和處置,反映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危險源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均被納入監管范圍,各級各部門每天的檢查情況、企業存在的隱患及隱患整改等情況可以隨時掌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安排、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的督查督辦均可通過平臺及時得到落實,督辦事項公開透明、監督更寬泛、辦結有情況、效果更明了,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監管工作的及時改進和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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